成年禮金是本部為鼓勵青年藝文消費而推出的計畫,112年發給18至21歲青年每人1,200點文化幣,一點價值新臺幣一元。
出生日期為2001年9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且符合下列各款資格條件之一者:
如果子女具有我國國籍,且已經領取有效之「臺灣地區居留證」、設有戶籍或領有身分證者,即可領取。
可以。新舊式統一證號不影響領取資格,只要身分符合,提供舊式或新式統一證號皆可領取。
成年禮金以數位APP形式發放及使用,消費可全額折抵,一點即可消費,無最低使用限制。
成年禮金於112年6月6日開放領取,領取後即可使用,使用期限至113年6月30日止,逾期未使用者,失其效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