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依《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》第二條第十二款規定,人口密度低於全國平均人口密度五分之一之鄉(鎮、市、區),或距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所在地七‧五公里以上之離島。
(2) 由中央主管機關依《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》核定之偏遠地區學校所在之鄉(鎮、市、區),清單詳見成年禮金申請應備文件。
在「獨立書店 (適用點數放大專案)」類的藝文消費點消費,使用文化幣2點加贈1點(例如使用600點便可加贈300點),每人加贈上限為600點,最多可將成年禮金1,200點放大為1,800點。
不可退貨。